编修地方志是我们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它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历代保存下来的旧志书,仅宋元以来就有9000余种,10万多卷,约占我国现存古籍的十分之一。这是我们祖国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也是世界人类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世界各国,尤其是美国、日本及西欧各国历来都很重视中国方志的收藏,其数量也十分可观。新编地方志,是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编修的地方志,它是继承我国古老的历史文化传统,适应新时代的社会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党和国家的几代领导人,对地方志的编修和利用都十分关心和重视。早在1941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就明确规定要“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把搜集和研究地方志作为了解中国国情和地情的重要途径之一提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任务便提上了议事日程。1956年国务院在制定十二年科学远景规划纲要时,将编修地方志列为20个重要项目之一,要求“全国各县、市(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能够迅速编写出新地方志”。毛泽东同志1958年3月在成都主持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蜀本纪》等一批志书,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转发给到会的同志,倡议各地要编修地方志。同年8月,周恩来总理指示有关部门,要系统整理县志,把各地方志中关于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的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在他的亲自关怀下,建立了地方志小组,负责推动全国的修志工作,开展了第一次编修新方志的工作。到1960年,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多个县着手编纂地方志。只是由于三年经济困难和随后进行的“四清”运动,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各地修志工作被迫中断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摸清、摸准我们的国情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新方志的编修指明了方向。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转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执行。同时,各地的党政领导为全面了解本地区的基本情况,从实际出发规划当地建设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注意地方志的编修,推动了80年代初新编地方志的再度兴起。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我国第三代领导人,更加重视新方志的编修。江泽民同志1987年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全面阐明了新方志编修的重要意义,明确地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他还特别强调,在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并且切实抓好”。在他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仍十分关心新方志的编修,特地委托中央办公厅的负责同志专门听取全国新编地方志工作的汇报,还亲自为一些地方的新志书题写书名,并且把新志书作为珍贵的礼品赠送贵宾。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领导、1995年6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副院长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忍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档案局局长王刚担任副组长。在指导小组成员中增加了一些省市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编地方志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1996年5月,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李鹏同志在中南海接见全体代表,作了重要指示:“新编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要认真做好。”李铁映同志在会上明确指出:“修志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职责,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坚持“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要坚持“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特别是职称)到位、条件到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三审定稿制度。李铁映同志还指出:“方志事业要连绵不断,代代相济”,“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在这次会议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通知》的发布,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的地方志工作者,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通知》的精神,修订试行多年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制定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于1998年颁布施行。这一《规定》的颁布,不仅使本届修志有了统一的规范,而且也为新方志的续修和持久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20多年的辛勤耕耘,目前,已经正式出版和完稿的新志书,仅省、市、县三级志书就有4000多部,大约40亿字左右。预计到本世纪末、新世纪初,将完成编纂新志书6000部,总字数在50亿字以上,超过我国历史上志书的总和。实际上,这些年来,各地在编纂三级志书的同时,各种专业志、部门志、厂矿志、企业志、乡镇志、学校志、江河志、名山志、湖泊志等等,以及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也纷纷开展起来。已经出版的各类专志和年鉴的数量比三级志书还要大。各地区在编纂新志书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各种地情资料的搜集,广泛发动群众,对本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对旧方志和其它历史文献及档案资料,进行认真的普查和整理。各地在三级志书编纂过程中,搜集的资料与最后成书出版的字数,一般为二十比一。多的达百比一,甚至几百比一。按最低估计,本届修志,各地所搜集和积累的资料,至少在500亿字以上。数量浩大的资料,不仅为新方志的编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可供开发和利用的地情资源。目前,许多地方,正在利用地方志书和修志过程中搜集的大量资料,建立常设的方志馆和地情资料信息库,运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管理,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1.地方志为发展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要按照我国的国情来规划,各地的经济建设同样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地情来安排。地方志为各地提供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和现实状况的资料,这些资料对各地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决策有很重要的价值。如黑龙江鸡东县地处偏远,经济比较落后,当地领导从县志中获得发展经济的线索,开发了本地的大理石矿,一跃而为名闻遐迩的百强县之一。
2.地方志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提供重要资料。地方志中记载的各地自然和社会情况的资料远比一般正史记载的丰富和翔实,它可以为各门学科研究服务。正如胡乔木同志指出的:“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例如,旧志中对天文的记载比较丰富,北京天文台从众多地方志中摘录了数百万字的天文资料,汇编成《中国天文资料汇编》。我国著名天文学家徐振韬、蒋窈窕夫妇,利用地方志中有关天象的记载,查找到二三十条关于17世纪太阳黑子活动的资料,对太阳黑子活动衰落期“蒙得极小期”的论证,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引起国际天文学界的注目。
3.地方志为发展旅游事业和繁荣文艺创作提供丰富的材料。各地方志中一般都详细记载当地的名胜古迹。在唐代,韩愈过韶州时,曾借阅志书,以备观赏当地风光之引导。他的诗作中写道:“曲江山水闻来久,恐不知名访寻难;愿借图经将入界,每逢佳处便开看。”明代伟大的地理学家和旅行家徐霞客,用30多年时间,步行10余万里,遍游我国的名山大川,以日记的形式把每天旅行观察所得记录下来,写成一部60余万字的《徐霞客游记》。他在整个旅游过程中,都随身携带志书以作导游之用。茅盾先生担任文化部长时,曾建议从地方志中汇编名胜古迹资料,为发展旅游事业服务。
4.地方志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乡土教材。我国地大物博,美丽富饶。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一直是维系伟大祖国兴旺发达局面的巨大力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今天,对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尤为重要。爱国主义的主要内容,是对祖国土地、人民、甚至一草一木都怀有深刻的眷恋和真挚的爱,对祖国和民族的命运至为关切,为了民族的独立和祖国的统一富强,忘我地工作和战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历代地方志中,记载了这方面的大量资料,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最好的乡土教材。
5.地方志为改革开放和促进海内外交往发挥重要作用。近10多年来,地方志的编修为改革开放服务的事例随处可见。如上海市在开发和开放浦东过程中,利用地方志资料编写《上海大观》和《浦东大观》,江泽民同志还特为之题写书名。川沙县一位曾任国民党将领的台胞看了新编《川沙县志》,打消了顾虑,派亲属回大陆探亲和投资。
新编地方志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有长远的历史价值。随着新编地方志事业的继续发展,对于新方志的应用和使用价值,还需要我们去不断研究和进一步开拓。